業界兩大組織多年來均各自施力,希望能促成早日廢止高爾夫娛樂稅。中華民國高爾夫事業協進會與中華民國高爾夫協會均透過爭取國會議員支持來擴大力量,乃有5月25日多達10案與高爾夫娛樂稅廢止相關的「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而會中達成重要決議,就是逕付黨團協商。
只要黨團之間形成共識,接下來就可以與財政部進行替代財源的討論,並正式修正這項法案,廢除高爾夫課徵娛樂稅;無須經由院會。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程
「高爾夫已經是一項進入奧運的運動項目,至今還在課徵營業稅,沒有道理,」王政松指出,過去騎馬、撞球、保齡球的娛樂稅都已廢止,高爾夫不應還在課徵,希望財政部早日停徵,讓球友們在打球的時候可以減輕負擔。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羅明才也是提案人之一,他指出,電影 、戲劇、舞蹈、音樂演奏、以及體育競賽已是民眾生活日常,與當初娛樂稅制定背景及立法理由已截然不同,且2004年監察院即已針對高爾夫運動課徵娛樂稅案向財政部提出糾正,因此應與時俱進,將藝文及體育活動排除於娛樂稅課徵對象。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黃國書長期關心娛樂稅議題,本屆任期他率先提案修正藝文體育產業課徵娛樂稅。他指出,娛樂稅是因為早期政府不希望民眾從事奢侈性的娛樂活動,才會寓禁於徵,但其中許多產業如今都是政府大力扶植,而財政部卻還透過徵收娛樂部限制產業的發展,造成政府立場衝突。不過他也指出,這項爭議的癥結財政部並不是不了解,只是高爾夫的娛樂稅收每年均在三、四億元之間,是地方的重要財源,財政部必先籌措替代財源,讓地方無後顧之憂,才能廢止。
過去,廢除娛樂稅的議題,每遇籌措替代財源這一關,便因窒礙難行而卡住,而隨著這次財政委員會第14次會議做出的黨團協商決議,已取得重大進展。黨團協商結果若支持廢除,則財政部必須著手進行替代的財源規劃,最快可望在明年正式完成娛樂稅法修正,高爾夫將不再徵收娛樂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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