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打過一場名人賽,今年選擇在家看轉播。我已在高爾夫比賽浪跡大半生,所以對收看比賽轉播興趣缺缺,但是由於場地美、廣告少,所以我還是不排斥收看名人賽轉播。週日領先群星光閃爍,塞吉歐、羅斯、史考特、瑞奇和喬丹各領風騷,但是我力挺查理.霍夫曼(Charley Hoffman)。他是我朋友,而且老將勝出更有爆點。
我記得菲爾.米克森(Phil Mickelson)稍早在記者會的一席話害我差一點被飲料嗆到:「我知道有些選手以蒙混的方式標示球位,而且從未被糾舉。我的意思是說,他們會偷偷將球位前移兩、三英寸。這是赤裸裸的刻意作弊行為,我認為有必要扼止這股歪風。」
講到直言無諱,沒有人比菲爾更有膽量放砲。事實上,就有一位球員經常刻意蒙混球位兩、三英寸,而且所有人都心知肚明。我曾經和這位惡名昭彰的選手同組,親眼目睹他的惡行惡狀。他會利用手掌遮掩球和球標的距離,然後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拿起球標,讓你來不及確認。但是久而久之,你對他的手法就會瞭然於心。此人習慣穿寬鬆球衫,使用頂腹式推桿。那時頂腹式推球禁令剛實施,他藉著球衫掩護,堅稱推桿握把未碰觸身體。球局結束後,我拒絕簽署他的記分卡,但是由於查無實據,最後由裁判簽結。
這位選手惡名在外,沒有人願意和他同組或是和他一起打練習球。你經常可以看到他獨自一人用餐。
回到菲爾的談話。我敢說至少有20位選手在重置球時,會刻意蒙混球位兩、三英寸。他們手法高明,至今尚未被活逮。由於大家都忙於推球,自顧不暇,再加上從遠處看距離差異甚微,就算仔細觀察,也很難定罪。所以雖然大家私下頗有怨言,但是這些傢伙仍然得以逍遙法外。
前幾天,一位好友告訴我,最近一場比賽因雨延賽,號角響起時,一位選手自球道上的草痕洞中拿起他的球。隔天上午恢復比賽,我朋友在果嶺旁等待擊球,他對桿弟說道:「他絕對不可能將球放回草痕洞中。」果不其然,他打出漂亮的一球咬住果嶺,倒退嚕10英尺停在洞旁。從草痕洞根本打不出這種球路。結果那個傢伙成績不惡,海撈一筆獎金,還賺進不少聯邦快遞盃績分。
我的朋友應該仗義執言嗎?或許應該。但是不會改變任何事情。我們只能期盼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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